为加强广东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维护和培育区域文化生态,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彰显岭南文化特色,坚定文化自信,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