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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举办2018年度全国文物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的通知

2023-08-02    来源:国家文物局    编辑:

文物督函〔2018〕11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天津、上海、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推进文物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文物执法能力和水平,我局决定于今年10月在福建举办2018年度全国文物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此次培训由国家文物局主办,福建省文物局协办,福建省文物保护中心承办。

二、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8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10月29日报到,11月2日下午疏散。

(二)培训地点:福州市景城大酒店(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468号)。

三、参训人员和名额分配

每省(自治区、直辖市)参训人员3名,其中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或执法机构执法人员1名,部分文物大市、重点市县文物行政执法骨干2名。另,入选“2017年度全国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的办案单位代表各1名。

四、培训内容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全国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形势、文物法律法规适用、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文物行政执法经验交流和研讨等内容。

五、相关要求

(一)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或执法机构负责本地区参训学员的汇总、报名工作,并于2018年10月19日前报会务组。

(二)参训学员报到时提供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尺寸为32mm×40mm)。

(三)培训结束后,每名学员提交一份学习体会。

(四)参训学员的食宿费由培训班承担,往返交通费自理。

(五)培训期间严格执行国家差旅、会议各项标准,不得超标。

六、会务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 娟 13788879266

卢 岌 13805068086

电 话:0591—87116640

传 真:0591—87116640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

2018年9月21日

2018年度全国文物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