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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

2023-02-14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编辑: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预算





2023年2 月1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自治区人民检院的主要职责: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和西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区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依法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领导自治区以下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对下级检察院相关业务进行指导,部署全区检察工作任务。

(四)依照法律规定对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领导自治区以下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五)对全区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自治区以下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六)负责应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自治区以下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负责应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领导自治区以下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八)对市人民检察院(地区检察分院)报请核准追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追诉。

(九)负责应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自治区以下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十)受理向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领导自治区以下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十一)对自治区以下各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十二)指导全区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

(十三)负责指导全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自治区以下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同自治区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全区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十四)协同自治区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市人民检察院(地区检察分院)、县(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协同各地市党委管理和考核市人民检察院(地区检察分院)、县(区)人民检察院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十五)领导自治区以下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工作。

(十六)规划和指导全区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指导全区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七)组织全区检察机关的对外交流,承担有关国际司法协助的具体工作。

(十八)负责其他应当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主要职责:

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承担全区检察机关干警的教育、培训等工作,制定年度培训计划;负责对学员的管理教育等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内设17个机构,业务部门10个,分别为第一到第十检察部。综合业务部门4个分别为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委员会办公室、编译处)、案件管理部、检察监督线索管理部、检务督察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部门3个分别为办公室(外事处)、政治部(机关党委、司法警察总队)、检务保障部(信息技术处)。纳入本部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1个包括: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部门内设1个机构、2个部门。

(一)办公室(外事处)。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管理秘书事务,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组织协调对外交流和有关国际司法协助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下设秘书科、机要档案科。

(二)第一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除第二、三、四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三)第二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四)第三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五)第四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六)第五检察部。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指导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七)第六检察部。负责办理向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申诉案件。

(八)第七检察部。负责办理向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办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行政申诉案件。

(九)第八检察部。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十)第九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十一)第十检察部。负责受理向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十二)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委员会办公室、编译处)。调查研究国家公布的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承办征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意见的法律草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研究论证工作。指导并组织开展全区检察理论研究和检察调研工作。承担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和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协会日常工作。负责检答网日常工作。负责《检察年鉴》《西藏检察》编辑、出版工作。负责检察业务资料的编译工作。编辑检察工作应用法律、法规、文件的藏文文本。指导下级检察院藏汉文翻译工作。

(十三)案件管理部。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业务信息监管。承担接待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工作。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及态势研判。统筹全区检察机关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活动。组织指导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业务信息化需求统筹,指导全区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及各子系统规范应用。

(十四)检察监督线索管理部。负责全区检察机关刑事监督、行政监督、民事监督、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含舆情线索)的归口管理。负责全区检察机关监督案件线索收集研判、移交办理、指定管辖、检查督导、统一发布信息工作。

(十五)检务督察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对全区各级检察机关执行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规定、决定的情况进行督察。承担西藏自治区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有关政策并研究制定西藏实施办法。承担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市人民检察院(地区检察分院)对县(区)人民检察院的巡察工作。

(十六)检务保障部(信息技术处)。制定实施全区检察机关财务和装备规划,编制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决算。负责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分配和管理中央计划、财政部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补助自治区检察机关的办案、装备及基本建设经费。指导全区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建设,制定实施全区检察机关技术和信息化建设规划,承担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基础网络、设施和系统应用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办理全区检察机关重大疑难案件的检验鉴定、技术性证据审查、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负责全区检察机关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登记管理。负责全区检察机关网络安全应急处置工作。下设综合科、财物统管科、检察装备科。

(十七)政治部(机关党委、司法警察总队。)负责全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协助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指导全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协调、管理全区检察机关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组织制定全区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发展规划,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检察系统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纪检、组织人事、工资福利和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承担协同自治区主管部门和地市党委做好市人民检察院(地区检察分院)、县(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管理和考核的具体工作。承办全区检察系统机构编制、检察官管理和司法警察警衔审核工作。承办全区检察系统检察官遴选、检察官助理和聘用制书记员统一招录工作。指导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和考核评优工作。负责检察文化建设工作,承办典型选树、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检察受援日常工作。

下设3个副处级机构:检察官管理处(自治区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

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设教研室和办公室承担全区检察机关干警的教育、培训等工作,制定年度培训计划;负责对学员的管理教育等工作。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行政编制196名,实有人数171人(含检察官学院4人)。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收支总预算12402.97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1814.47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588.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02.97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1814.47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588.5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0604.81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0054.53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550.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0.27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655.73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14.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0.35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439.95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1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7.54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664.26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13.28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12402.97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1814.47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588.5万元),同比增加2984.27 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2884.44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99.83万元),主要原因是:信息化项目的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02.97万元,占 100 %。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12402.97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1814.47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588.5万元),同比增加2984.27 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2884.44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99.83万元),主要原因是:信息化项目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073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8754.23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318.77万元),占73 %;项目支出3329.97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3060.24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269.73万元),占27%。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402.97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1814.47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588.5万元),同比增加2984.27 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2884.44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99.83万元),主要原因是:信息化项目的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02.97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1814.47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588.5万元),支出包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0604.81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0054.53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550.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0.27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655.73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14.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0.35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439.95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1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7.54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664.26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13.2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402.97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1814.47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588.5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减少230.83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增加674.07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减少443.24万元),主要原因: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信息化项目经费增加,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体育馆项目及运行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402.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0604.81万元,占85.5%(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0054.53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550.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0.27万元,占5.4%(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655.73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14.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0.35万元,占3.6%(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439.95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1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7.54万元,占5.5%(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664.26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13.2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0054.53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0054.53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591.77万元,增长34.73%。主要原因是信息化项目的增加以及科目调整。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69.73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0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269.7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688.82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2188.82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499.4万元),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80.55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0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280.5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40.72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0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40.72万元),主要原因是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体育馆项目及运行经费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   670.27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655.73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14.5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62.06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56.49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5.57万元),增长10.2%。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提高。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75.54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375.54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28.57万元,增加52.06 %。主要是工资基数提高。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65.81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64.41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1.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72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4.44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0.28万元),增加7.73%。主要是医疗保险基数提标。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9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0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51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0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4.51万元),增加一倍。主要是医疗保险基数提标。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677.54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664.26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13.2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40.73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35.65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5.08万元),增加26.22%。主要是公积金基数提标。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0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34.43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7564.35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170.08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工资性支出5226.96万元(基本工资995.46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976.54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18.92万元>、津贴补贴3874.09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3799.74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74.35万元>、奖金和绩效357.41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337.19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20.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670.27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655.73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14.5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2.52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315.52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5.81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64.41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1.4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4.67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4.14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0.53万元)、住房公积金677.54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664.26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13.28万元)、医疗费62.02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60.02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2万元)、其他工资和福利支出704.64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686.8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17.84万元)。

公用经费1131.13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22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0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12万元)、水费41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30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11万元)、电费230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230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0万元)、邮电费13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2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11万元)、取暖费32.68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32.68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0万元)、差旅费17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0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7万元)、维修(护)费75.2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33.6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41.6万元)、培训费4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4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0万元)、劳务费6.5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6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0.5万元)、工会经费111.7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09.5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30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12万元)、印刷费4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0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4万元)、其他交通费2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0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3.11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248.44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44.6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5.94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35.94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7.44万元,主要包括抚恤金15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5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0万元)、生活补助60.48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60.48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0万元)、医疗费补助30.56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29.84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0.7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1.4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01.4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4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212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1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211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12万元),公务接待费 1 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2年增加47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35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12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是上年车辆维修费约50万元未付。

因公出国(境)0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75量,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66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   0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西藏检察官学院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07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242.43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212.33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30.1万元),增长15.87%。主要是增加了工资支出、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残疾人保障金。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59.55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2239.82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119.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19.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39.8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月底,2022年车辆保有辆75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4辆、其他用车49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6台(套)。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0辆车进行更新购置。

(四)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35个,资金12402.97万元,其中:地方资金12402.97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个,分别是(项目名称指定居所办案点运行,资金107.4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3.23%。

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和整体绩效目标表(涉密项目除外)。”


西藏自治区本级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3年度)

填报日期:11月8日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徐玲玲 6249423

项目名称

指定居所办案点运行经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20301001

实施单位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属性


项目期

1年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项目资金总额

107.4

   其中:财政拨款

107.4

         其他资金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总体绩效目标

为充公发挥办案点的的作用,保证案件正常侦察,为办案人员、出差人员的办公、中转提供必要的保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指标方向性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办理案件量

3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接纳办案、出差人员

20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监管期间安全

90

%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办案点的后勤保障

95

%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办案时效

定性

提升

……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资金使用时长

1

10

正向指标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

指标1(选填):★……

……

……

……

反向指标

成本指标

社会成本

指标2(选填):……

……

……

……

反向指标

成本指标

生态环境成本

指标(选填):……

……

……

……

反向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选填):……

……

……

……

……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净化社会风气

定性

良好

1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选填):……

……

……

……

……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嫌疑人的人权

定性

保障

……

1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办案人员的满意度

90

%

10

正向指标

   注:以上是“绩效指标”的填写范例,具体填写时应按照有关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除人员类、运转类等支出事项外,“必填”内容不得少于上述范例,可增加行数;用“★”标记核心三级指标,并通过权重体现其重要性水平;基建类项目和大型修缮及购置项目等应设置成本指标;定性指标应参照一体化系统进行填报。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府债务情况。(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使用和管理政府债券资金情况,包括相关政府债券资金总体规模、项目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