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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第一批)的通知

2020-07-01    来源: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编辑:黄丽

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人民政府:

按照《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文旅文保〔2019〕90号)要求,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现将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第一批)(见附件1)和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标识系统(见附件2)予以公布。

请各有关地市和部门严格按照粤文旅文保〔2019〕90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标识系统建设、文化遗产资源点周边环境提升、宣传推广等工作。结合城市改造、乡村振兴等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协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不断提升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建设和活化利用水平,更好发挥文化遗产资源在乡村振兴、弘扬岭南优秀传统文化、提高文化自信、增加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第一批).xls

2.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标识系统.pdf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