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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力度再升级

2020-06-30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编辑:邱娟

29日,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记者从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获悉,安徽省文物局联合安徽省公安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针对安徽省多地连续发生多起盗掘古墓葬案件,犯罪分子利用新冠疫情期间户外人员稀少,野外文物场所防范力度减弱时机,大肆盗掘古墓葬,严重威胁文物安全等情况,安徽省将进一步着力加强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工作。

根据《通知》,安徽省公安机关将会同文物管理部门,全面排查隐案,其中符合立案条件的将及时立案,启动侦查;并紧密依托公安部“全国文物犯罪信息管理系统”认真梳理近几年未破的文物案件,组织专家研究、会诊,寻找突破口。

《通知》强调,对现发文物案件,特别是针对县级以上文保单位的案件,属地市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负责同志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侦查力量,统筹手段资源,力争快侦快破,全力追缴保护文物、查扣涉案资金,彻底摧毁犯罪利益链条,及时消除社会影响。 

在“将文物安全纳入当地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内容或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方面,《通知》明确,各地文物部门要积极主动争取当地政府支持,要逐一明确各文物保护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措施;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风险档案,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完善专兼职文物保护员队伍,补充专业力量的不足,原则上具有被盗风险的文物保护单位务必设置文物保护员岗位,开展日常巡查工作。

《通知》对“确有较大安全风险的文博单位”的安防工作予以明确。各地文物部门需有针对性地配置安防设施设备,提高物防技防水平;对已配置安防设施设备的,要加强日常维护保养,严格值班值守,确保安防系统运行有效,发挥应有功能,并强化安全监管检查,对安全值守不在岗、值守期间擅自关闭安防系统、发生报警不处置、发现安全隐患不治理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一经发现,将依法依纪严肃追责。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之间共享信息资源,畅通沟通渠道,在案件举报、出勘现场、线索移交等方面加强协作,切实增强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的合力。其中,各地公安机关要及时将在侦办文物案件中发现的文物安全防范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等问题通报文物部门,各地文物部门要及时解决问题、堵塞漏洞,提高文物安全防范工作的能力水平;文物部门也要将工作中发现的盗掘、倒卖文物犯罪线索第一时间通报公安机关;省文物鉴定部门要密切配合公安机关及时做好被盗掘古墓葬、涉案文物的认定、鉴定等相关工作。

此外,安徽省为进一步激发群众保护文物热情,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文物犯罪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