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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以农业为依托的庄园、农家乐等按照建筑用地管理

2020-05-15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编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5日讯 日前,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和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下发《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作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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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设施农业用地按类型分为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和国家规定的与种植养殖直接关联的其它设施用用地;按属性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辅助设施用地。而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各类农业园区中涉及建设餐饮、住宿、会议、停车场、农产品加工及交易、科研、展销等用地;畜禽屠宰、肉类和蛋奶加工等用地不属于设施农业用地范围,应依法依规按建设用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