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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政策

山东财政困难县获文化消费政策支持

2019-08-16    来源:中国文化报    编辑:邱娟

为充分发挥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的引领作用,大力服务乡村振兴,积极推动文化旅游消费扶贫,8月7日,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组委会办公室下发通知,面向全省财政困难县征集文化企业、旅游景区。

通知明确,凡属旅游、图书报刊、影视音像、数字文化、文创衍生、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传统工艺、艺术培训、文化用品、文化体验等领域的文化企业、旅游景区均可申报参加第三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

参与申报的文化企业,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山东省财政困难县内依法注册,经营规范、手续齐备,无不良记录;对文化产品和服务应当依法享有完整知识产权,拥有注册商标,无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具备良好社会形象;申报单位提供的文化产品或服务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培养科学、合理、健康的文化消费理念和习惯,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渠道合法、服务优质。参与申报的文化旅游景区,须是具备浓厚文化底蕴、典型文化旅游特色的国家3A级以上景区;红色文化旅游景区优先纳入文化惠民消费季。

据悉,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组委会将在电商平台开设扶贫专区,重点推介财政困难县文化企业。同时,针对扶贫专区发放定向惠民消费券,引导消费者购买该专区内文化产品及服务,促进乡村文化产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此外,山东还将加强财政困难县文化企业、旅游景区的宣传,纳入第三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整体宣传推介平台,进行统一冠名和宣传推广,通过各类媒体渠道进行广泛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