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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出台重点文艺作品创作扶持奖励办法

2019-08-16    来源:中国文化报    编辑:邱娟

近日,湖南省郴州市制定出台了《郴州市重点文艺作品创作年度扶持和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推动文艺事业繁荣发展,激发创作热情,促进涌现更多文艺人才和文艺精品。

《办法》提出,郴州市财政每年设立文艺作品创作扶持和成果奖励专项资金200万元,对推出文艺精品力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扶持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总金额最高可达50万元。《办法》所称文艺精品,包括文学、戏剧、电影、电视、音乐、美术、曲艺、舞蹈、民间文艺、摄影、书法、杂技、文艺评论、动画等多个门类的优秀作品。

同时《办法》规定,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郴州文化底蕴和郴州文化精神内涵,在艺术上勇于探索创新的文艺作品给予扶持。扶持额度将根据门类的不同以及项目艺术水平、投入规模、原创性、影响力等因素拟定扶持数量、额度及档次。集体最高不超过10万元扶持,个人最高不超过3万元扶持。此外,文艺创作成果奖励依据获奖项目的奖励等级、奖项类别、规模大小、影响程度等确定奖励额度。对于本《办法》未列入的其他特定项目,将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专项扶持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