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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2019-03-29    来源:中国山东网    编辑:赵辉

29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规定,从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与2018年相比,今年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主要有四点变化。首先从性质上看,2018年的留抵退税是临时性措施,是国家为了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对部分行业的留抵税额一次性予以退还。从今年4月1日起,留抵退税成为了常态化制度。从时效上看,2018年留抵退税针对的是存量留抵税额,2019年针对的是增量即新增留抵税额。同时,从行业上看,2018年留抵退税针对的是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共计18个大类行业和电网企业,而2019年是全面试行留抵退税制度,不再对行业、企业进行限定。此外,从规模上看,国家对2018年的留抵退税设定了指标限制,而今年则没有限制。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减税降费工作实施以来,山东省坚持政策宣传辅导先行,一方面,利用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微信微博、纳税人学堂、12366热线等渠道,广泛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截至目前,全系统共推送政策4.46万条,发布信息826条,发放宣传资料87万份,宣传覆盖面达到了100%。另一方面,按照纳税人需求,广泛开展了大规模政策培训辅导,全省共培训纳税人46.97万人次;通过12366减税降费专线回应纳税人咨询6758个。

4月1日,第2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系列活动即将开始,主题就是“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山东将组织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宣传辅导活动,开展新一轮纳税人全覆盖培训辅导和针对性答疑解难,根据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纳税人特点,点和面相结合、线上和线下互动,分批次、分专题开展培训辅导。对适用不同政策措施的重点纳税人,开展“一对一”精细化政策辅导,手把手讲操作,账对账算红利,确保适用政策的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会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