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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南溟:美术馆的策展人不应是被保护的“熊猫”

2017-12-01    来源:新快报    编辑:张警文

如果从1969年哈罗德·塞曼辞去波尔尼美术馆馆长一职,成为“策展机器”开始,算是有独立策展人的话,到1990年代,独立策展人概念引进到中国以后,确实使展览制度发生了变化——这就是美术馆或者非营利艺术机构的学术项目要求外发,使美术馆垄断展览项目受到限制,而使其成为全新的推动学术的平台。

目前西方策展人的内机构化趋势是,使展览成为机构自身的垄断行业,而在中国更加由于美术馆策展人自己为自己做展览,又由于非营利机构几乎空缺,而使策展人只能去画廊策展,画廊是和营利项目在一起的,导致策展人成为一个商业工作者,而不是一个学术工作者。目前画廊策展人却越来越多,这样的领域策展需要策展人自己找资金找机构;而美术馆策展中如果该美术馆是有项目经费的,它就会成为一个策展人的最好出路。当美术馆策展人正在为各机构所使用的时候,美术馆馆长直接在自己的馆内做策展人,更加违背了策展人制度中的制衡原则而使策展人被馆长所垄断,馆长应该是让独立策展人体现学术的一个战略推动者,所以从艺术管理导论中,馆长不能在自己的美术馆内做策展应该成为基本原则。

美术馆如果需要对藏品进行研究,可以设研究员和组织展览的策展人。作为美术史的回顾,他们可从馆藏藏品和其他美术馆的藏品中组织成各种主题展,但这样的展览其实也可以选择美术馆外的艺术史家来策展,而不需要自己的馆内策展人。在西方,有一类艺术史家就是在美术馆看藏品作研究的,而美术馆可以协助他们从事展览策展而不是直接策划展览。和我说的独立策展人制一样,艺术史的策展可以由艺术史教授来担任,而前沿展览最好不要教授,而只是自由职业者。所以,策展人专业的设置,在学院中是要分成两类不同的方向,一类是策展学术,那是在批评理论专业领域;另一类是策展管理,那是在艺术管理专业领域。艺术管理不直接培养策展人而是培养策展管理人,美术馆不设策展人岗位而是协调各策展人和对策展人的工作进行流程上的管理。我们要的是策展管理而不是策展人。

对那些一上来就想要做策展人的学美术史或者艺术管理的学生来说,这是他们听到的一种新的说法,因为学院的学习没有这样的课程。就是说,如果学院的策展专业没有从这两类中进行区别的话,就会像现在的情况。如果策展不与批评结合,在策展人领域不按照非营利领域的规定,策展人就会成为艺术家的跑腿者。

策展人是一种制度配制,它从一开始让学术不在机构权力方直接行使。比如美术馆馆长只负责行政而不直接以策展人身份做项目,策展人制度要保障它的制度而让策展人成为如自由艺术家那样的自由职业者,因为这样的领域需要使展览学术充满活力及为了有突破口而彼此差异,这样的策展人一定不能让他们在馆内垄断展览项目中坐享其成或者是近水楼台先得月,而对更大可能的策展思考作出阻断,这种取消挑选策展人的程序不是策展人的培养方式,而是熊猫的保护方式。而我们现在看到的美术馆策展岗位上更多的是一个个被保护的“熊猫”而不是有主动性的“猎手”。

(整理:陈福香文章来源:陈履生美术馆微信公号、《美术报》,雅昌艺术网,因版面所限,本版文字有删减,部分标题为编辑后拟)

编辑:江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