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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

[第12届]没有“保护”就没有“创意”

2017-03-03    来源:深圳商报 杜翔翔    

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对原创的尊重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第十二届文博会,将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一方面对参展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另一方面企业也主动前来进行版权登记。这几天,记者也在现场与相关人士探讨了知识产权保护话题。

  原创者现场登记版权

  本届文博会首次在主展馆设立知识产权展区、版权服务工作站,现场开展版权登记、受理发证和维权执法活动。版权服务工作站由广东省版权局设立,工作人员范瑞琪告诉记者,从5月8日进驻会展中心开始,他们就要求每个展位都填写作品著作权采集信息卡,提供参展作品著作权相关信息,承诺参展作品的著作权来源合法,签署《承诺书》。而对未登记作品,服务中心提供免费版权登记。

  记者在现场看到,一批已经成功登记的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正准备向企业颁发。深圳市版权协会秘书长陈彦连日来在现场接收版权登记材料,他说,仅在首日,就有十几家企业提交材料,作品有60多件,类型丰富,有动漫、陶瓷设计、创意设计等,这些公司大多数是深圳本土公司,也有一些来自深圳市外。除了现场进行版权登记,如果遇到版权纠纷,也可以来这里。深圳仲裁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参展人员版权涉嫌侵权纠纷,可以向现场的仲裁人员咨询,并在其指引下申请仲裁。

  正版版权价值高

  近年来,影视产品的很大一部分收入,来自其衍生产品收入。在3号馆深圳华强方特文化科技集团重点展示和推广《熊出没》动漫周边产品,同时呼吁人们拒绝盗版、购买正版。

  华强集团高级副总裁丁亮告诉记者,早在2013年,电视《熊出没》与迪斯尼签约海外版权,《熊出没》进入全球知名的迪斯尼儿童频道,与此同时该剧还在俄罗斯的Karusel、伊朗的IRIB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电视台热播。而《熊出没》的电影已卖到韩国、俄罗斯、土耳其。

  丁亮说,以《熊出没》为例,其文化价值在于它是中国最好的动漫品牌,也代表中国动漫的高水准;其经济价值在于电影、电视、衍生品销售,最近,《熊出没》也落地华强的主题乐园。除了《熊出没》,目前华强集团的特种电影、数字动漫等文化产品与服务持续输出国外。其原创动漫作品已累计出口10多万分钟,覆盖至美国、意大利、俄罗斯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本届文博会,具有版权且纷纷“走出去”的还有1号馆的山东展团的作品,包括《琅琊榜》、《伪装者》、《马向阳下乡记》等多部深受观众喜爱的精品鲁剧。据工作人员刘翠娟介绍,这些剧目不仅在国内深受喜爱,而且在国外也备受热捧。电视剧《马向阳下乡记》版权出口到美洲、欧洲、澳洲、亚洲、非洲等的部分国家;《琅琊榜》已在泰国、新加坡、非洲的部分国家开始发行;《伪装者》版权销售至北美地区、非洲、欧洲、澳洲等。山东2015年与173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文化贸易合作,将文化版权出口至海外。在图书版权方面,山东2015年图书版权输出114个,2016年初至今已有10多项版权输出。

  采购商更青睐版权作品

  作为多年参加文博会的专业采购商,香港国际知识产权交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王成俊,多年在文博会寻找目标客户,希望引进和出口具有专利、商标、版权的动画、创意设计和非遗项目。谈及国内知识产权现状,他说,知识产权要在一个开放的平台上进行交易,才能转化成生产力,现在国内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越来越强,这是一个好趋势。今年逛文博会发现,动漫作品、字画等方面都有登记原作者版权,这也有利于保障原作者权益。

  王成俊说,他们曾通过文博会平台出口动漫衍生品和专利到南美、亚洲和欧洲。对于这些出口的版权作品,他说,一定是要通过出口国家版权局有法可依的手续,同时在海关备案,版权作品“走出去”全程都通过知识产权保护程序进行。

  企业版权意识明显增强

  随着互联网发展,数字版权保护也是本届文博会的亮点,全国各大新闻出版单位都在重点推广各自的数字出版基地。

  北京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童之磊表示,版权保护是文化出版行业中一个重要的命题,无论是纸质出版还是数字出版,盗版都会影响优质的内容生产。“近年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一直在推动版权保护,尤其是对网络版权的保护,我们也参与到了数字版权保护工程中来。”

  相对于数字版权保护,陈彦认为,动漫、动画产业盗版主要在衍生品,“动漫,从原创到形象设计,到制作成动画片,动画公司希望通过授权给服装、文具、玩具、食品等厂商,但制造商可能不会遵守合同,违规超额生产,这就给盗版之人有空间,消费者很难鉴别真假,损害消费者和原作者权益。

  不过陈彦也表示,随着企业版权保护意识增强,相信能打击盗版者,从今年文博会情况来看,展团、企业更加务实,都携版权作品进行展示,同时,有资金的企业也在寻找拥有版权的文化产品。